【新北市訊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「抗敏感、低敏感清潔類」化粧品,甲基異噻唑啉酮 (methylisothiazolinone,MI)、甲基氯異噻唑啉酮(Methylchloroisothiazolinone、with Methylisothiazolinone,MCI)防腐劑之添加濃度,20件均符合規定。
衛生局說明,甲基異噻唑啉酮(MI)及甲基氯異噻唑啉酮(MCI)是化粧品中常添加之防腐劑,容易刺激皮膚並引起過敏反應。法令規定甲基異噻唑啉酮添加在非接觸黏膜部位產品時,限量濃度為0.01%;甲基氯異噻唑啉酮添加在使用後不用立即沖洗的產品時,如護手護膚霜等,限量濃度為0.0015%,使用後應立即沖洗的產品時,限量濃度為0.1%。如化粧品添加基準表中有「注意事項」之成分者,應於產品標籤仿單或包裝依本基準表所規定,加刊應刊載之注意事項。
若不符前述規定,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認為確有損害消費者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或財產,或確有損害之虞者,應命其限期改善、回收或銷燬,必要時並得命企業經營者立即停止該商品之設計、生產、製造、加工、輸入、經銷或服務之提供,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。
如廠商未依規定限期改善,得依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,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緩,並得連續處罰。民眾購買此類化粧產品時,要辨識清楚並注意產品的使用注意事項,才是最佳保障。
資料詳洽: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電話:2257-7155分機1300
※ 甲基異噻唑啉酮(MI)限量標準如下 :
限量:≦0.01%(且不得使用於接觸黏膜部位產品),用途:防腐。
注意事項:長期與皮膚接觸可能造成過敏性皮膚炎。避免接觸黏膜部位。
※ 甲基氯異噻唑啉酮(MCI)限量標準如下 :
1. 限量:≦0.0015%,(使用於不需沖洗掉產品),用途:防腐。
2. 限量:≦0.1 %,(使用於沖洗掉產品),用途:防腐。
3. 注意事項:長期與皮膚接觸可能造成過敏性皮膚炎。避免接觸黏膜部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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