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相驗申辦流程

申辦『行政相驗暨開立死亡證明書』服務流程

應備證件

  1. 死亡者身分證正本及健保卡
  2.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
  3. 醫院的【診斷證明書】或【生前就診病歷摘要】

申請方式 

    臨櫃填寫『衛生所行政相驗申請書』請家屬與醫師約定時間接送前往個案家進行“行政相驗”

辦理手續

    行政相驗後,申請人辦理掛號手續,醫師開立【死亡證明書】,依據家屬所需份數複印之,並蓋上官印。

申請費用

    依據新北市烏來區衛生所之掛號費及證明書等收費標準。

行政相驗費用:新台幣950元

死亡證明書費用: 新台幣20元(第一份);之後每份新台幣15元。

※例假日或春節期間,請直接洽新北市指定支援行政相驗業務之醫療機構

檔案名稱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新北市烏來區衛生所行政相驗申請書.pdf